
達德公所時香港現存唯一具祭祀、鄉約聚會和露天市集管理處的公所。1857年(即清朝咸豐七年),屏山鄉紳鄧勳猷提議興建達德公所,以作達德約成員聚會和祭祀之用。達德公所亦是區內經濟和防禦工作的重要歷史見證。1940年至1970年,達德公所曾用作兒童院和學校,在教育和社福界擔當重要的工作。
公所的名稱源於達德約。達德約早於十八世紀已經成立,志在保護約中鄉村的社會和經濟資源。公所後進明間供奉文、武二帝(即文昌帝君和關帝聖君),祂們分別掌管知識、學業和誠信、忠義。這正正反映達德約所重視的價值。
1866年(同治五年),達德約在公所兩旁加建慰寂祠和英勇祠。1899年,新界一眾鄉民以武裝行動抵抗英國政府接管,而據說達德公所就是鄉民議事的地方之一。於公所後進明間有一塊1938年鐫刻的石碑,相傳與該次行動有關。
其後,公所進行大規模翻新工程,屏山鄧族以及與達德約有聯繫的鄰近村落均捐款資助。二次大戰後,公所有一段時間曾收容屏山坑尾村公立達德學校的超額學生。1951至1958年,基督教兒童福利會於達德公所開設孤兒院。孤兒院倒閉後,該院院長便把公所改作私立小學,為鄰近兒童提供教育,直至1970年代。而歷史悠久的達德公所終於2013年被列為香港法定古蹟。















